中国银保监会浙江监管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浙银保监罚决字〔2022〕3号)

(中国工商银行浙江省分行)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浙银保监罚决字〔2022〕3号

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

个人姓名

单位

名称

中国工商银行浙江省分行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

戴春林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

未按规定收取手续费

行政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七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

行政处罚决定

对中国工商银行浙江省分行罚款人民币25万元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中国银保监会浙江监管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2022年3月17日

(责任编辑:李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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