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保监会肇庆监管分局关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会市新江营业所变更名称的批复

肇银保监复〔2022〕4号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肇庆市分行:

你分行《关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会市新江营业所更名的请示》(肇庆邮银请〔2022〕14号)收悉。经审核,批复如下:

一、同意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会市新江营业所名称由“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会市新江营业所”变更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会市新旺大道营业所”。

二、你单位应在我分局批复之日10日内持该机构原《金融许可证》到我分局办理换证手续,并在6个月内完成前述变更。涉及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等法定程序的,你单位应在完成相关变更手续后1个月内向我分局报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会市新旺大道营业所的地址由四会市东城街道黄岗居委会新江大道中路3号变更为四会市东城街道黄岗社区新旺大道28号(自编:第1座首层112商铺)期间,新址不得从事任何金融业务活动。换领《金融许可证》后,新址方可营业。新址营业后,原址不得从事任何金融业务活动。

此复。

2022年3月18日

(责任编辑:李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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