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银保监复〔2022〕15号
朝阳市龙城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关于朝阳市龙城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中涝分社终止营业的请示》(朝龙农信联〔2022〕49号)收悉。经审核,同意朝阳市龙城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中涝分社终止营业。
你联社应在收到本批复之日起15日内上缴朝阳市龙城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中涝分社的《金融许可证》,及时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并妥善处理网点终止营业的后续事宜,做好对外公告和解释工作。
朝阳银保监分局
2022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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