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银保监分局关于纳坚任职资格的批复

保银保监复〔2022〕12号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昆明分行::

你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昆明分行关于纳坚任职资格审核的请示》(浦银昆发〔2022〕37号)收悉。根据《中国银保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和《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审核,批复如下:

一、核准纳坚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山分行行长的任职资格。

二、请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拟任人应在本批复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并将聘任文件报我分局。未在规定期限内到任的,行政许可决定文件失效,我分局将办理行政许可注销手续。

此复。

保山银保监分局

2022年3月22日

(责任编辑:李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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