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银保监局关于同意宁波市海曙国民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住所的批复

甬银保监复〔2022〕44号

宁波市海曙国民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

你行《宁波市海曙国民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总行住所变更的请示》(海村银〔2022〕11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宁波市海曙国民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由宁波市海曙区集士港镇商贸路8号迁至宁波市海曙区集士港镇集士东路89号。

二、你行应自本文发出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变更并向我局报告相关情况。涉及工商、税务登记变更等法定程序的,你行应在完成相关变更手续后1个月内向我局报告。涉及章程修改的,你行应在本文发出之日起6个月内修改章程相应条款并报告我局。

宁波银保监局

2022年3月18日

(责任编辑:李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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