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银保监复〔2022〕18号
工行新疆区分行:
你行《中国工商银行新疆区分行关于核准毕毅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请示》(工银新报〔2022〕44号)及相关资料收悉。根据《中国银保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2018年第5号令)的相关规定,经中国银行(601988)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昌吉监管分局审查,现批复如下:
核准毕毅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吉回族自治州分行副行长任职资格。
拟任人应自批复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并书面报告分局。
未在规定期限内到任的,本批复失效。
昌吉银保监分局
2022年3月24 日
(责任编辑:李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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