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银保监局关于同意中国银行太原长风支行变更名称的批复

晋银保监复〔2022〕55号

中国银行山西省分行:

中国银行(601988)山西省分行关于辖属太原长风支行原址更名的请示》(晋中银报〔2022〕53号)收悉。经审核,批复如下:

一、同意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长风支行更名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太忻经济一体化发展促进中心支行”,简称“中国银行太原太忻经济一体化发展促进中心支行”。

二、你分行应自我局批复之日起10日内,派人持该机构原金融许可证、本批复、介绍信、领取许可证人员合法有效身份证明等到我局办理换证手续。同时,你分行应在6个月内完成变更并向我局报告。未在上述规定期限内完成变更,本批复失效,由我局办理变更许可注销手续。涉及市场监管、税务登记变更等法定程序的,你分行应在完成相关变更手续后1个月内向我局报告。

此复。

中国银保监会山西监管局

2022年3月21日

(责任编辑:李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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