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银保监分局关于张文鹏、路宏瑞任职资格的批复

邯银保监复〔2022〕31号

中国建设银行邯郸分行:

你分行《中国建设银行邯郸分行关于张文鹏同志任职资格审查的请示》(建邯报〔2022〕6号)、《中国建设银行邯郸分行关于路宏瑞同志任职资格审查的请示》(建邯报〔2022〕8号)收悉。根据《中国银保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中国银行(601988)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18年第5号)等有关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张文鹏中国建设银行魏县支行行长的任职资格;

二、核准路宏瑞中国建设银行永年支行行长的任职资格。

三、以上人员应自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并向邯郸银保监分局报告。若未在规定期限内到任,该行政许可文件失效,我分局将注销该行政许可事项。

邯郸银保监分局

2022年3月24日

(责任编辑:李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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