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银保监复〔2022〕50号
琼海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关于琼海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欧村分社营业终止的请示》(琼海信联〔2021〕326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琼海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欧村分社终止营业。
二、你联社应按有关规定做好该分社现有业务移交、结清、人员安置等工作,妥善处理终止营业后的清理及善后工作,做好宣传解释及对外公告,确保金融秩序稳定。
三、你联社应自我局批复之日起10日内将该支行金融许可证缴回我局。涉及市场监管、税务登记变更等法定程序的,你联社应及时办理相关手续,有关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向海南银保监局报告。
此复。
2022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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