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银保监局关于沈阳法库富民村镇银行股权变更的批复

辽银保监复〔2022〕74号

沈阳法库富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你行《沈阳法库富民村镇银行关于股权转让的请示》(沈法村银字〔2021〕第105号)收悉。根据《中国银保监会农村中小银行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沈阳鱼梁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受让你行原股东法库县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持有的300万股股权。股权转让后,受让方沈阳鱼梁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持有你行300万股股权,股权占比10%。

二、你行应加强股权管理,进一步优化股权结构,完善公司治理和内控机制,严格控制股东关联交易。

三、你行要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股东变更登记及相关手续,完成后1个月内报告我局。

此复。

辽宁银保监局

2022年3月24日

(责任编辑:李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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