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市分行:
《关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瓦房店荣华储蓄所终止营业的请示》(农银大发〔2022〕18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瓦房店荣华储蓄所终止营业。
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瓦房店荣华储蓄所的业务并入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瓦房店八三支行。
三、机构终止营业后,原址不得保留任何形式的金融机构。
你行应自收到此批复之日起15日内,将许可证缴回我局;逾期不缴回的,由我局在缴回期满后5日内依法收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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