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南银保监复〔2022〕34号
贵州银行黔南分行:
你分行《贵州银行黔南分行关于王勇同志任职资格审核的请示》(黔银南呈〔2022〕22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国银保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王勇贵州银行黔南分行营业部总经理的任职资格。
二、你分行应要求上述核准任职资格人员严格遵守中国银行(601988)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监管规定,并按要求及时报告履职情况。
三、你分行应督促上述核准任职资格人员持续学习和掌握经济金融相关法律法规,熟悉任职岗位职责,忠实勤勉履职。
四、根据银保监会“考虑时间和履职精力,不鼓励高管兼任,如因特殊情况出现兼任,要求机构限期整改”的要求,你分行应在短期内对当前该同志身兼两职的情况进行整改。
接文后,你分行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干部任免手续,并于3个月内将任职文件抄送黔南银保监分局。未在规定期限内到任的,本批复自动失效,由黔南银保监分局注销行政许可。
特此批复。
黔南银保监分局
2022年3月31日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