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清哲)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保银保监罚决字〔2022〕6号
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
个人姓名
赵清哲(时任保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行长)
单位
名称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
干预贷款正常审批发放,导致违法违规发放贷款、信贷资金被挪用
行政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行政处罚决定
禁止终身从事银行业工作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保定银保监分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2022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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