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银保监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新银保监罚决字〔2022〕36号)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新银保监罚决字〔2022〕36号

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

个人姓名

单位

名称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

李锐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

未有效监督贷款资金用途,信贷资金未按约定用途使用,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

行政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

行政处罚决定

罚款人民币四十万元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新疆监管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2022年3月27日

(责任编辑:李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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