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原银保监分局关于同意邮储银行固原市人民街支行变更名称的批复

固银保监复〔2022〕6号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固原市分行:

你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固原市分行关于人民街支行更名的请示》(固邮银请〔2022〕3号)收悉。根据《中国银保监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中国银保监会令2020年第7号)、《中国银保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中国银保监会令2018年第5号)有关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固原市人民街支行”名称变更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固原市泰合路支行”,简称“邮储银行固原市泰合路支行”。

二、请你行接此批复后持本批文、上述机构金融许可证,及时到我分局办理《金融许可证》的换发手续,并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有关变更手续。

三、你行应自批准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变更事项,并向我分局报告。若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的,本批文失效,我分局将办理行政许可注销手续。

固原银保监分局

2022年4月2日

(责任编辑:李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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