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银保监复〔2022〕6号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固原市分行:
你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固原市分行关于人民街支行更名的请示》(固邮银请〔2022〕3号)收悉。根据《中国银保监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中国银保监会令2020年第7号)、《中国银保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中国银保监会令2018年第5号)有关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固原市人民街支行”名称变更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固原市泰合路支行”,简称“邮储银行固原市泰合路支行”。
二、请你行接此批复后持本批文、上述机构金融许可证,及时到我分局办理《金融许可证》的换发手续,并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有关变更手续。
三、你行应自批准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变更事项,并向我分局报告。若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的,本批文失效,我分局将办理行政许可注销手续。
固原银保监分局
2022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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