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银保监复〔2022〕33号
邮储行铜仁市分行:
你分行报来《关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松桃苗族自治县长兴镇营业所更名的请示》(铜邮银请〔2022〕12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国银保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代理营业机构管理办法(修订)》等有关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分行将“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松桃苗族自治县长兴镇营业所”更名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松桃苗族自治县长兴堡镇营业所”,营业地址为贵州省铜仁市松桃苗族自治县长兴堡镇长兴村二组134号,经营范围不变。
二、你分行接本批文后10日内持相关手续到铜仁银保监分局换领金融许可证,自批准决定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变更,涉及工商、税务登记变更程序的在完成相关变更手续后1个月内向我分局报告,同时做好对外公告事宜。
未尽事宜按照中国银行(601988)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规定办理。
铜仁银保监分局
2022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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