甬银保监复〔2022〕61号
宁波北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你行《宁波北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刘永红同志任职资格核准的请示》(仑农商银〔2022〕8号)收悉。根据《中国银保监会农村中小银行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和《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刘永红的宁波北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任职资格。
二、该拟任人应自本行政许可决定作出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你行应及时向我局报告到任情况。未在上述规定期限内到任的,本批复文件失效,由我局办理注销手续。
宁波银保监局
2022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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