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东晓)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宛银保监罚决字〔2022〕6号
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
个人姓名
李东晓
单
位
名称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姓名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
对民生银行(600016)南阳分行违规办理无真实贸易背景的银行承兑汇票业务负有直接责任。
行政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十条,《商业银行表外业务风险管理指引》第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行政处罚决定
禁止终身从事银行业工作。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南阳银保监分局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日期
2022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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