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阳分行)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宛银保监罚决字〔2022〕4号 | ||
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 |
个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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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 位 |
名称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阳分行 | |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姓名 |
谢光蕊 | ||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 |
违规办理无真实贸易背景的银行承兑汇票业务 | ||
行政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十条,《商业银行表外业务风险管理指引》第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 | ||
行政处罚决定 |
罚款50万元 |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
南阳银保监分局 |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日期 |
2022年4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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