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树银保监分局关于核准任立明任职资格的批复

玉银保监复〔2022〕5号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青海省分行:

你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青海省分行关于任立明同志任职资格核准的请示》(青邮银请〔2022〕4号)及相关材料于2022年3月14日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根据《中国银保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核准任立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玉树州支行行长的任职资格。

二、拟任人应自本批文核准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并向玉树银保监分局报告。

三、拟任人未在3个月内到任,行政许可决定文件自动失效。

四、你行应督促上述核准任职资格人员持续学习和掌握经济金融相关法律法规,熟悉任职岗位职责,忠实勤勉履职。

此复。

2022年3月31日

(责任编辑:李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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