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银保监分局关于葛艳涛任职资格的批复

曲银保监复〔2022〕21号

兴业银行昆明分行:

你行《兴业银行(601166)昆明分行关于对葛艳涛同志进行任职资格审核的请示》(兴银滇请〔2022〕2号)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中国银保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银保监会令2018年第5号)等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葛艳涛兴业银行曲靖分行行长任职资格。

二、葛艳涛应自我分局批复之日起3个月内就任,并将聘任文件报我分局备案。未在上述规定期限内到任的,本批复文件失效。

此复。

曲靖银保监分局

2022年4月8日

(责任编辑:李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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