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银保监局关于同意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天园支行终止营业的批复

甬银保监复〔2022〕66号

工商银行宁波市分行:

你分行《关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天园支行终止营业的请示》(工银甬〔2022〕69号)收悉。根据《中国银保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天园支行终止营业。

二、该机构终止营业后,你分行应做好对社会公众的公告、解释工作,明确告知该机构终止营业后业务归并至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航运中心支行(宁波航运中心支行地址、电话应一并告知),确保各项业务平稳、有序开展。

三、你分行应自本行政许可决定作出之日起10日内将该机构的《金融许可证》上缴我局。涉及工商、税务登记变更等法定程序的,你分行应在完成相关变更手续后1个月内向我局报告。

宁波银保监局

2022年4月7日

(责任编辑:李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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