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银保监复〔2022〕35号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阿克苏地区分行:
你分行《中国银行(601988)阿克苏地区分行关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库车县支行、库车县文化路支行变更名称的请示》(阿中银报〔2022〕18号)及所附相关材料收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国银保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分行对2个支行名称进行变更,具体变更明细如下:
(一)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库车县支行名称变更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库车市支行。
(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库车县文化路支行名称变更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库车市文化路支行。
二、你分行应自批复之日起10日内按照《金融许可证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到我分局申领金融许可证,自领证之日起30日内在公开发行的报纸上进行公告,并持金融许可证到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登记、申领营业执照等有关手续,在完成相关手续后1个月内向我分局报告。
此复。
阿克苏银保监分局
2022年4月11日
(责任编辑:李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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