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银保监分局复〔2022〕7号
锦州银行:
你行《关于锦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路支行终止营业的请示》(锦行发〔2022〕80号)收悉,根据《中国银保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审核,同意锦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路支行终止营业。你行要在机构终止过程中做好以下工作。
一、做好相关人员安排和业务归并工作,确保终止营业工作平稳进行。
二、加强内控管理,做好对外宣传、引导工作,避免出现挤兑和管理失控等问题。
三、接到此文后,你行要在15日内将锦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路支行的《金融许可证》上缴我分局,完成金融机构及市场业务准入系统登记,彻底拆除银行网点标识,及时办理工商登记变更手续和对外公告。终止营业工作完成后5日内向我分局书面报告。
此复。
锦州银保监分局
2022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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