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什银保监分局关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喀什草湖支行变更名称的批复

喀银保监复〔2022〕11号

中国农业银行图木舒克兵团分行:

《农行图木舒克兵团分行关于喀什草湖支行变更网点名称的请示》(农银图兵发〔2022〕10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喀什草湖支行更名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图木舒克草湖支行。营业地址为:新疆图木舒克市草湖镇林荫大道3号。

二、你分行应加强监督指导,积极妥善地做好社会宣传及业务衔接工作,确保各项经营活动运行平稳。

三、你分行应自本行政许可决定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该机构的变更事宜并报告我分局。若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变更,本批复文件失效,由我分局办理行政许可注销手续。

喀什银保监分局

2022年4月11日

(责任编辑:李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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