鹰银保监复〔2022〕10号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鹰潭市分行:
《关于对卢毅高管任职资格予以审查的请示》(鹰中银报〔2022〕16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卢毅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溪支行行长的任职资格。
二、卢毅应在鹰潭银保监分局核准任职资格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你分行应将其任职文件及时抄送鹰潭银保监分局。
三、未在上述规定时限内到任的,本行政许可决定失效,由鹰潭银保监分局办理注销手续。
2022年4月11日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