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银保监复〔2022〕14号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水分行:
你行《中国建设银行天水分行关于李红军拟任秦安支行行长任职资格核准的请示》(建甘天报〔2021〕348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和《中国银保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李红军符合国有商业银行二级分行以下支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条件,核准其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秦安支行行长任职资格。
二、李红军到任后,你行要督促其加强金融理论、监管法律法规学习,提高履职能力和管理水平,坚持依法合规经营,确保各项业务稳健发展。
三、李红军应自批复印发之日起三个月内到任,并将任职文件及时抄报我分局。未在规定期限内到任的,本行政许可决定文件失效。
此复。
中国银保监会天水监管分局
2022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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