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系统又见人事变动。4月20日消息,央行副行长刘桂平,将担任天津市委委员、常委。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注意到,刘桂平在任央行副行长期间,对绿色金融关注颇多,这从其历次出席活动的讲话和署名文章就得以窥见。与此同时,他还积极推动《金融稳定法》的制定及出台。
从履历来看,刘桂平在金融系统工作长达30年。其中,在农业银行长达25年之久,可以称得上是“老农行人”。1989年至2014年,刘桂平从农业银行广东省分行办公室主任助理、副主任(主持工作)做起,先后担任广东省肇庆市分行副行长、深圳市分行副行长、福建省分行副行长、福建省分行行长、上海市分行行长等职位,一直做到总行零售银行业务部/零售产品部负责人的职位。2014年,刘桂平离开农业银行,在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任职副总经理、党委委员2年。
值得一提的是,2016年至2019年,刘桂平还担任过3年重庆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3年后,刘桂平回归金融系统。2019年,担任中国建设银行副董事长、行长、党委副书记。2020年,进入央行工作,任央行副行长、党委委员一职。
刘桂平对绿色金融领域关注颇多。例如,2022年1月,刘桂平在《金融系统要坚定不移践行新发展理念》一文中提到,“可依托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和普惠金融改革试验区建设,重点推动农业、小微企业的绿色低碳转型。”2022年2月,刘桂平在《努力提高金融体系气候风险管理能力》一文中写到,加大科技赋能力度,促进绿色金融与普惠金融融合发展,做小微和三农绿色低碳转型的“放大器”。2021年10月,刘桂平在外滩峰会上表示,碳达峰碳中和将带来生产、生活方式的巨变,这为绿色金融发展提供了广阔空间。
此外,刘桂平在2021年和2022年连续提出“加快制定‘金融稳定法’”的建议。他在建议中提到,加快制定“金融稳定法”的必要性有五个方面:一是防范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的迫切要求;二是及时总结国内金融风险化解处置经验,健全金融稳定工作机制的需要;三是解决金融稳定工作中的突出问题,保障下一阶段金融风险防范化解工作顺利实施的需要;四是借鉴国际监管改革经验为我所用的需要;五是加强金融稳定顶层设计和统筹协调,健全金融法治的需要。
今年4月6日,央行会同发展改革委、司法部、财政部、银保监会、证监会、外汇局等有关部门起草《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稳定法(草案征求意见稿)》,从金融风险防范、金融风险化解、金融风险处置、法律责任等方面制定了详细的规则,为应对未来各类金融风险挑战奠定法律基础。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