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保监会嘉兴监管分局关于浙江禾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丰支行中兴分理处升格的批复

嘉银保监复〔2022〕65号

浙江禾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禾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丰支行中兴分理处升格的请示》(禾商银〔2022〕10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浙江禾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丰支行中兴分理处升格为支行。该机构升格后名称为“浙江禾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兴支行”。

二、升格后该支行的业务范围为: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政府债券,代理收付款项,从事银行卡业务,经营上级机构在银行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业务范围内授权的其他业务。

请你行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此复。

中国银保监会嘉兴监管分局

2022年4月14日

(责任编辑:李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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