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银保监复〔2022〕5号
威海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莱芜分行:
你分行《威海市商业银行莱芜分行关于核准李玉东营业部总经理任职资格的请示》(威商银莱发〔2022〕11号)收悉。根据《中国银保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经审查,核准李玉东威海市商业银行莱芜分行营业部总经理任职资格。你分行应自本批复文件之日起3个月内安排李玉东到任,并将其任职情况以正式文件向我分局报告。未在规定期限内到任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此复。
莱芜银保监分局
2022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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