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银保监局关于新疆天山农村商业银行九点阳光支行终止营业的批复

新银保监复〔2022〕82号

新疆天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天山农商银行关于九点阳光支行终止营业的请示》(天银发〔2022〕239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新疆天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九点阳光支行终止营业,其全部业务并入新疆天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铁支行。该支行应当自收到本文之日起,停止一切经营活动,并妥善处理终止营业后的善后工作。

二、你行应在收到本批复之日起10日内向新疆银保监局上缴该机构《金融许可证》,并对外公告。同时,及时办理市场监督管理、税务等行政管理部门相关手续,在完成相关手续后1个月内向我局报告。

新疆银保监局

2022年4月20日

(责任编辑:李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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