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银保监复〔2022〕82号
新疆天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天山农商银行关于九点阳光支行终止营业的请示》(天银发〔2022〕239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新疆天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九点阳光支行终止营业,其全部业务并入新疆天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铁支行。该支行应当自收到本文之日起,停止一切经营活动,并妥善处理终止营业后的善后工作。
二、你行应在收到本批复之日起10日内向新疆银保监局上缴该机构《金融许可证》,并对外公告。同时,及时办理市场监督管理、税务等行政管理部门相关手续,在完成相关手续后1个月内向我局报告。
新疆银保监局
2022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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