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银保监复〔2022〕45号
费县梁邹村镇银行:
你行《费县梁邹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注册资本的请示》(费村银发[2022]9号)收悉。依据《中国银保监会农村中小银行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经审查,同意你行注册资本由6000万元变更为6360万元。
你行应自我分局批准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注册资本变更工作,并向我分局上报注册资本变更情况报告。
你行应在我分局做出批准决定6个月之内,将修改后的章程向我分局书面报告。
此复。
临沂银保监分局
2022年4月15日
(责任编辑:李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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