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银保监复〔2022〕21号
汤阴兴福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你行《汤阴兴福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瓦岗支行开业的请示》(汤阴兴村银发〔2022〕7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和《中国银保监会农村中小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审核,批复如下:
一、同意汤阴兴福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瓦岗支行开业。营业地址为:河南省安阳市汤阴县瓦岗乡商贸街政府向东600米路南。业务范围为: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从事同业拆借;从事借记卡业务;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经国务院银行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并经其法人机构授权的其他业务。
二、你行应自我分局批复之日起10日内持此批复文件、单位介绍信到我分局领取金融许可证,并在领取金融许可证后到工商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领取营业执照。
三、汤阴兴福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瓦岗支行应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6个月内开业,并于开业后1个月内向我分局书面报告。未能按期开业的,应在开业期限届满前1个月向我分局提出开业延期报告。开业延期不得超过一次,开业延期最长期限为3个月。未在规定期限内开业的,本批复自动失效,我分局将办理开业许可注销手续,收回金融许可证,并予以公告。
此复。
2022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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