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银保监分局关于核准李国印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批复

许银保监复〔2022〕32号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许昌分行:

你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许昌分行关于李国印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核准的请示》(建豫许报〔2022〕16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国银保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中国银保监会令2018年第5号)和《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中国银监会令2013年第3号)等有关规定,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核准李国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鄢陵支行行长的任职资格。

二、李国印应自我分局作出本行政许可决定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如未到任,需向我分局报告正当理由,否则本行政许可决定失效,我分局将办理行政许可注销手续。该人员任命后,你分行应及时将任命文件抄送我分局。

此复。

2022年4月22日

(责任编辑:李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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