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银保监分局关于冯小红任职资格的批复

邯银保监复〔2022〕33号

中国民生银行(600016)石家庄分行:

中国民生银行石家庄分行关于审核冯小红同志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请示》(民银石发〔2022〕15号)收悉。根据《中国银保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中国银保监会令2018年第5号)等有关规定,现批复如下:

核准冯小红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邯郸分行行长助理的任职资格。

冯小红应自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你分行应及时将相关情况书面报告我分局。若未在规定期限内到任,该行政许可文件失效,邯郸银保监分局将注销该行政许可事项。

邯郸银保监分局

2022年4月7日

(责任编辑:李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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