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龙岩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肖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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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岩银保监罚决字〔2022〕4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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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 |
个人姓名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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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
名称 |
福建龙岩农村商业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东肖支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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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 |
廖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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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 |
贷后管理不到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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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第四十六条第(五)项;《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九条、第二十八条、第三十九条第(四)项;《中国银行(601988)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防范银行业金融机构与证券公司业务往来相关风险的通知》第三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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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 |
对福建龙岩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肖支行处以30万元罚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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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
中国银保监会龙岩监管分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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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
2022年4月20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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