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银保监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唐山汇通路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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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唐银保监罚决字〔2022〕6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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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 |
个人姓名 |
刘洪涛(时任客户经理)、杨朝军(时任支行行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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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
名称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唐山汇通路支行(原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唐山青年路支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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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 |
张召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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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 |
违规发放流动资金贷款,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刘洪涛对该违法行为负有直接责任;杨朝军对该违法行为负有直接管理责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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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八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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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 |
对民生银行唐山汇通路支行处35万元罚款;对刘洪涛给予警告;对杨朝军给予警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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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
唐山银保监分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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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
2022年4月13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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