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银保监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唐银保监罚决字〔2022〕6号)

唐山银保监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唐山汇通路支行)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唐银保监罚决字〔2022〕6号

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

个人姓名

刘洪涛(时任客户经理)、杨朝军(时任支行行长)。

单位

名称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唐山汇通路支行(原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唐山青年路支行)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

张召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

违规发放流动资金贷款,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刘洪涛对该违法行为负有直接责任;杨朝军对该违法行为负有直接管理责任。

行政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八条

行政处罚决定

对民生银行唐山汇通路支行处35万元罚款;对刘洪涛给予警告;对杨朝军给予警告。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唐山银保监分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2022年4月13日

(责任编辑:李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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