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银保监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唐银保监罚决字〔2022〕5号)

唐山银保监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唐山丰润支行)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唐银保监罚决字〔2022〕5号

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

个人姓名

张召(时任民生银行唐山丰润支行

行长)

单位

名称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唐山

丰润支行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

史国才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

违规发放流动资金贷款,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张召对该违法行为负有直接责任。

行政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八条

行政处罚决定

对民生银行唐山丰润支行处35万元罚款;对张召给予警告。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唐山银保监分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2022年4月13日

(责任编辑:李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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