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银保监复〔2022〕20号
云南龙陵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你行《云南龙陵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竹箐支行终止营业的请示》(龙农商行〔2022〕79号)收悉。根据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云南龙陵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竹箐支行终止营业。
二、你行要妥善处理好该机构市场退出工作,并按有关法律法规办理相关手续。
三、请你行接此批文后15日内到我分局缴回该机构的金融许可证,并在市场监管部门完成注销手续后1个月内将该机构终止营业情况报告我分局。
未尽事宜请按中国银行(601988)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规定办理。
此复。
保山银保监分局
2022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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