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银保监行许〔2022〕209号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分行:
你行《浙商银行兰州分行关于核准李旭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请示》(浙商银兰发〔2022〕15号)收悉。根据《中国银保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中国银保监会令2018年第5号)等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李旭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分行营业部总经理任职资格。
二、该拟任人应自我局核准资格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并向我局书面报告到任情况。未在上述规定期限内到任的,本批复文件失效,我局将办理许可事项注销手续。
此复。
中国银保监会甘肃监管局
2022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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