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玉芹)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黑银保监罚决字〔2022〕6号
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
个人姓名
杨玉芹
单位
名称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
对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南岗支行贷款“三查”未尽职负有责任。
行政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行政处罚决定
警告并处罚款5万元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黑龙江银保监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2022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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