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保监会厦门监管局关于核准来旭军任职资格的批复

厦银保监复〔2022〕72号

邮储银行厦门分行:

你分行报送的《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厦门分行关于来旭军任职资格核准的请示》(厦门邮银请〔2022〕2号)收悉。根据《中国银保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核准来旭军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海沧区支行行长的任职资格。

上述拟任人应自我局批复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并向我局报告到任情况。若拟任人未在3个月内到任,则本批复文件失效,由我局办理注销手续。

此复。

2022年5月9日

(责任编辑:李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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