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银保监局联合天津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联合印发专项通知 积极支持天津市保障性租赁住房高质量发展

  为贯彻落实银保监会工作部署,支持天津市保障性租赁住房高质量发展,天津银保监局联合天津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印发《天津银保监局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关于落实银行保险机构支持保障性租赁住房发展有关意见的通知》(津银保监发〔2022〕15号),提出以下工作要求:一是高度重视保障性租赁住房发展工作。要求各区住房建设委、银行保险机构要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决策部署,充分认识保障性租赁住房对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解决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住房困难问题的重大意义,切实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二是提升金融服务支持力度。要求各银行保险机构要结合自身定位特点,加强组织领导,优化整合金融资源,加大内部绩效激励,积极支持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建设运营,鼓励提供专业化、多元化的金融产品和长期稳定资金、保障支持。三是加强多方协调推动。要求各区住房建设委要将支持保障性租赁住房发展纳入重点工作,做好相关服务保障,为金融支持保障性租赁住房发展创造良好条件;银行保险机构要与各区住房建设委、相关建设运营单位主动对接,提升内部审批质效;各区住房建设委、银行保险机构要主动向社会发布相关工作进展情况,扩大正面宣传效果。四是严守合规及风险底线。要求各区住房建设委要加强对保障性租赁住房的监督管理;银行保险机构要遵循审慎稳健和安全性原则,严防金融风险,严禁打政策擦边球和监管套利。下一步天津银保监局将会同天津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加强信息共享和政策协调,做好对各区住房建设委、银行保险机构的指导,切实形成支持保障性租赁住房发展的合力。

(责任编辑:王晓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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