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银保监复〔2022〕9号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分行:
你分行《农行新疆兵团分行关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密黄田农场支行更名的请示》(农银新兵发〔2022〕50号)收悉。根据《中国银保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密黄田农场支行变更名称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密黄田农场兵团支行。
二、你分行应于收到此批复10日内,持此批复、原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密黄田农场支行《金融许可证》、你行介绍信及领取许可证人员的合法有效身份证明,到我分局办理换证手续。本变更事项涉及工商、税务登记变更等法定程序的,你行应在完成相关变更手续后1个月内以正式文件向我分局报告。
三、你分行应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该机构的变更事宜并报告我分局。若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变更,本批复文件失效,由我分局办理行政许可注销手续。
四、你分行要将该机构变更事项按规定予以公告。
哈密银保监分局
2022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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