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保监会海南监管局关于海南文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五家网点终止营业的批复

琼银保监复〔2022〕82号

海南文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海南文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五家网点营业终止的请示》(文农商行报〔2022〕18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海南文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宝芳支行、清港支行、翁云支行、建华山支行终止营业;不同意海南文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竹林支行终止营业。

二、你行应按有关规定做好宝芳支行、清港支行、翁云支行、建华山支行四家支行现有业务移交、结清、人员安置等工作,妥善处理终止营业后的清理及善后工作,做好宣传解释及对外公告,确保金融秩序稳定。

三、你行应自我局批复之日起10日内将宝芳支行、清港支行、翁云支行、建华山支行四家支行金融许可证缴回我局。涉及市场监管、税务登记变更等法定程序的,你行应及时办理相关手续,有关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向海南银保监局报告。

此复。

2022年5月11日

(责任编辑:李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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