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银保监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琼银保监罚决字〔2022〕36号)

(苏松涛)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琼银保监罚决字〔2022〕36号

被处罚当事人

个人姓名

苏松涛(时任临高惠丰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行长)

单位

名称

/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

/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

贷款“三查”制度执行不到位

行政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行政处罚决定

禁止终身从事银行业工作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中国银保监会海南监管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2022年5月12日

(责任编辑:李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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