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3日,据高检网消息,原西藏自治区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西藏银行原党委委员、副监事长唐泽平(副厅级)涉嫌贪污罪、受贿罪一案,经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交办,由拉萨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据拉萨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唐泽平利用担任原西藏自治区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的职务便利,以侵吞或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数额巨大;为他人在经营投资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贪污罪、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据了解,2021年10月18日,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通报,唐泽平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自治区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2022年4月25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通报唐泽平被开除党籍。
与此同时,唐泽平的多项违规行为“曝光”。经查,唐泽平身为党员领导干部,背弃初心使命,丧失理想信念,不信马列信宗教,惯于出入寺庙拜佛;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多次用公款购买礼品,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品礼金;对组织不忠诚,不按规定报告个人事项,多次擅自出国(境);靠企吃企,将企业投资参股权异化为个人谋利工具,从中攫取巨额非法利益。
公开资料显示,唐泽平曾任西藏自治区昌都地区机械厂厂长、西藏自治区昌都地区水泥厂厂长。1999年6月起,唐泽平任西藏自治区国有资产经营公司董事长,2011年12月起,唐泽平同时兼任西藏银行副监事长。2017年9月,唐泽平退休。
唐泽平简历如下:
唐泽平,男,汉族,1957年7月出生,四川绵阳人,1985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5年8月参加工作,在职研究生学历。
1975年8月至1978年9月,西藏自治区交通厅公路局墨脱公路工程指挥部工作;
1978年9月至1982年9月,西藏农牧学院机电系机械设计专业学习;
1982年9月至1984年3月,西藏自治区昌都工模具厂技术员;
1984年3月至1987年6月,西藏自治区昌都地区机械厂厂长;
1987年6月至1996年8月,西藏自治区昌都地区水泥厂厂长;
1996年8月至1999年6月,西藏自治区昌都地区水泥厂党委书记、厂长;
1999年6月至2005年1月,西藏自治区国有资产经营公司董事长;
2005年1月至2011年12月,西藏自治区国有资产经营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2011年12月至2015年1月,西藏自治区国有资产经营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西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监事长;
2015年1月至2017年9月,西藏自治区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西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监事长;
2017年9月退休。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