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耀新)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锡银保监罚决字〔2022〕17号
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
个人姓名
陈耀新
单
位
名称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
内蒙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锡林郭勒分行以贷还贷掩盖资产质量直接责任人
行政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二)项规定
行政处罚决定
警告,罚款5万元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锡林郭勒银保监分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2022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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