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银保监分局关于玉溪市江川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修改章程的批复

玉银保监复〔2022〕23号

玉溪市江川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你联社《玉溪市江川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关于修改章程的请示》(江农信联〔2020〕70号)收悉。根据《中国银保监会农村中小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的规定,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联社修改章程。

二、请你联社收到批复3个月之内,将修改后的章程报我分局备案。

此复。

玉溪银保监分局

2022年5月30日

(责任编辑:李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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