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6月1日,中国银保监会印发《银行业保险业绿色金融指引》(以下简称指引)要求银行保险机构从战略高度推进绿色金融,首次提出了银行保险机构重点关注ESG风险,最终要实现碳中和。而这被业内视为中国绿色金融发展的重要里程碑。
《指引》对中国银行(601988)业和保险业提出下一阶段绿色金融发展的具体要求:组织管理、政策制度建设、能力建设、投融资流程管理、内控管理与信息披露和监督管理等。
“由于绿色金融有很强的公共品属性,由政府主导的指引会有效解决发展过程中的市场效率问题。”中国银行业协会双碳专家工作组专家杜红霞接受如此对21世纪经济报道评价。
“这一次的《指引》不仅在结构上一脉相承2012年的《绿色信贷指引》,而且机构的覆盖面宽了,除了银行,还包括了保险类金融机构;保险除了资产端还有负债端,也就是说除了保险品种以外,还包括了保费的投资,对绿色金融起到非常重要的支撑作用。”杜红霞对21世纪经济报道说。
杜红霞进一步介绍,早在2012年,原银监会下发《绿色信贷指引》,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绿色信贷提出了明确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应至少每两年开展一次绿色信贷的全面评估工作。
之后,2014年发布的《绿色融资统计制度》和2016年发布的《绿色信贷实施情况关键评级指标》分别从定量和定性的维度对绿色信贷有了类似KPI的要求,支撑了2012年的《绿色信贷指引》的有效执行。
管理层需要制定绿色金融目标和机制
“虽然绿色金融在国内已经发展了多年,但是各个银行保险机构在重视程度和执行效果上还存在较大差异,”清华大学国家金融研究院绿色金融研究中心副主任孙天印对21世纪经济报道表示,《指引》明确要求银行保险机构从战略高度推进绿色金融,这会极大地提升绿色金融工作在银行保险机构的受重视程度。
同时,《指引》还明确银行保险机构的董事会或理事会承担绿色金融主体责任,负责确定绿色金融发展战略,高级管理层负责制定绿色金融目标,建立机制和流程,明确职责和权限。
“这相当于将绿色金融工作的责任明确到人,更有利于相关工作的开展和执行。”孙天印说。
中国环境科学学会气候投融资专委会常委梁希认为,《指引》建立了最高级别的组织保障,要求银行保险机构的最高决策机构制定绿色金融发展战略,管理层需要制定绿色金融目标、建立机制和流程。
梁希举例,类似英国金融监管部门要求金融机构专门设立副总裁级别管理人员来负责气候风险策略。过去大型金融机构的地方分支往往对绿色金融没有深刻的认识。为了提升执行力,《指引》还专门要求银行保险机构的地方分支单位需要有一位绿色金融的高级管理人员。
开展全流程和全链条ESG监管
《指引》要求银行保险机构不仅仅对客户本身环境、社会和治理(ESG)风险进行评估,还需要重点关注客户的上下游承包商、供应商的ESG风险。
“《指引》多项内容提到有关环境、社会和治理风险的内容,说明监管不仅认识到这些因素的纳入对资金去向积极的引导作用,也已经非常重视它们可能对金融系统健康和稳定造成的影响。”孙天印对21世纪经济报道表示。
梁希向21世纪经济报道解释,《指引》开展全流程和全链条ESG监管,明确了银行保险机构识别、防控和监测环境、社会和治理(ESG)风险的责任和义务,需要把ESG纳入全面风险管理流程,建立ESG负面清单制度,开展情景分析和压力测试。
杜红霞解释,该《指引》的全面性和系统性体现在覆盖机构上,包括了银行和保险金融机构,在发挥这两类主要金融机构各自优势外,还促进了相互的协同效益;在覆盖的领域上,从信贷到保险负债端和资产端,可以有效解决绿色项目和资金期限错配的问题,也可有效缓解在投资的各个阶段对不同属性和不同风险偏好的资金的供给问题。
在杜红霞看来,该《指引》不仅涵盖E(环境)还包括S(社会)和G(治理),可以指导金融机构全面考量和评估被投方和借款人的非财务表现,将ESG表现纳入全面风险管理,从而为投融资决策提供更全面的依据。
银行保险机构最终需要实现碳中和
值得关注的是,《指引》首次提出了银行保险机构最终需要实现碳中和,特别是强调了要考核资产组合碳排放(范围三排放)的强度。
梁希注意到,《指引》还明确区分了资产组合碳排放和运营碳排放两个概念,指出两者都需要以稳妥方式有序实现碳中和。《指引》为银行保险机构如何核算资产组合碳排放和建立碳足迹数据库奠定了基础。
在支持双碳工作的态度和策略上,《指引》再次明确银行保险机构应当坚持稳中求进,调整完善信贷政策和投资政策,积极支持清洁低碳能源体系建设;落实碳排放、碳强度政策要求,先立后破、通盘谋划,有保有压、分类施策,防止“一刀切”和运动式减碳。
孙天印认为,这在保障能源安全、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的同时,渐进有序降低资产组合的碳强度,最终实现资产组合的碳中和。
在杜红霞看来,绿色金融在绿色信贷的基础上引入绿色保险,可以起到担保作用,降低融资成本,这同时也能够让更多的投资人对绿色项目有信心。双碳目标的实现需要颠覆性的技术,从引入保险的这个角度来讲,险资做股权投资可以拓宽支持技术进步的资金渠道,对解决“双碳”项目融资问题,起到较大支撑作用。
“绿色险资跟绿色金融非常适配。”杜红霞解释,因为绿色金融投入的领域期限也比较长,可能投资回报期是10~30年,而传统信贷通常较长的也只有三五年。但是险资的期限都比较长,所以绿色险资和绿色信贷搭配起来,就能够解决绿色金融长期以来期限错配的问题。
向“先立后破”纠偏,渐进有序降碳
《指引》要求,在绿色产业尚未发展到位的情况下,仍需要对传统高碳产业提供降碳、减碳的金融支持,避免“一刀切”和运动式减碳,以保证我国能源供给安全和产业链供给链安全。
中诚信绿金研究团队认为,这意味着监管要求从运动式减碳向“先立后破”纠偏,渐进有序降碳。银行和保险机构对于实体经济低碳绿色转型的支持,应该两方面齐头并进:一是重点通过绿色金融支持绿色产业的发展;二是重点通过转型金融支持高碳产业向低碳转型。
梁希认为,《指引》对金融引导绿色发展有着划时代的意义,但还有几项重要的基础工作需要取得突破:
一是鼓励部门间数据交换、建立碳排放因子数据库;
二是需要引导银行保险机构建立气候风险管理体系,特别是为管理转型风险建立低碳技术库和内部碳定价;
三是需要从监管层面融合绿色金融、ESG的指标体系,例如改革1104报表、开展绿色银行、气候友好银行评价,考核投资组合的ESG绩效和碳排放水平;
四是建立精准的激励制度,避免公共资源浪费(如对不需要支持的绿色金融项目进行补贴),协助公共部门评估气候投融资资金的使用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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